垃圾焚烧二噁英: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1988年,我国第一座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在深圳建成,拉开了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序幕。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核心设备、关键技术、集成工艺、运行管理等方面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并举的技术格局基本形成,为我国市容环境卫生改善和区域环境质量控制做出了突出贡献。尽管如此,垃圾焚烧依然是我国“邻避运动”最主要的原因,二噁英因此而家喻户晓,不少人有意无意地几乎将垃圾焚烧与二噁英画了等号,各种想当然耳、以讹传讹的言论甚嚣尘上。垃圾焚烧真是二噁英的主要来源吗?答案是:在垃圾焚烧发展较早、应用较多的发达国家,燃烧控制和烟气净化系统不尽完善的垃圾焚烧曾经的确是二噁英排放的“带头大哥”,但随着焚烧技术的不断进步与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垃圾焚烧早已让出了“带头大哥”的位置,甚至连“小弟”都不配做了。我国现代化垃圾焚烧起步较晚,主要通过引起消化再创新的方式,较好地实现了与发达国家同期先进技术的接轨,在我国二噁英排放清单中过去不曾是、现在算不上、将来也不可能成为“带头大哥”。事实上,由于垃圾本身均含有一定量的二噁英,现代化大型垃圾焚烧设施更多地是二噁英的消减器,而不是发生器。从欧盟、美国、日本的经验来看,通过技术进步和标准提升,垃圾焚烧二噁英排放削减率可超过99%,甚至达到99.99%。日本、英国的研究表明,膳食摄入是人体二噁英暴露的主要途径,占总摄入量的98%以上,呼吸摄入不足1%,因此从二恶英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垃圾焚烧厂可建在城市区域,应尽可能远离农牧水产区。近期南京大学的研究表明,垃圾焚烧二噁英致癌风险较可接受水平低1个数量级。由于简易焚烧、露天焚烧的二噁英排放因子是现代化垃圾焚烧的数千倍至上万倍,我国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过程中,应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取缔简易焚烧,坚定不移地发展现代化大型清洁垃圾焚烧。
作者:刘建国,刘意立,周可人
编辑:赵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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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 环境论评 ):垃圾焚烧二噁英:我不做大哥好多年!